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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院(系)领导听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按照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委、校、院(系)领导听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的通知》(陕高教宣办〔201732 号)文件和《安康学院党委关于建立校、院(系)领导听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的通知》(校党发〔201740号)精神,为落实我校校、院(系)领导听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学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院领导要以虚心求教、观摩促教为目的,加强与思政课教师的联系与交流,落实“四为”要求,确保思政课教学方向,使思政课与现实、与实际、与实践紧密结合,打好提高思政课质量和水平的攻坚战。

2.学校、二级学院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至少2次。校领导可按各自联系的二级学院、思政课教师进行不定期听课;二级学院领导可在本学院内自主选择听课的班级及思政课教师。

3.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听课时需认真填写《高校领导听思政课记录表》及《高校领导听思政课课程评价表》(见附件1);二级学院领导听课时需认真详细填写《安康学院二级学院领导听思政课记录表》及《安康学院二级学院领导听思政课课程评价表》(见附件2)。

4.每月5日之前,请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将本学院领导上月听课记录表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管理科,教务处汇总报宣传部。

联系电话:0915-3261810

联系人:方昕

附件:1.《高校领导听思政课记录表》及《高校领导听思政课课程评价表》

2.《安康学院二级学院领导听思政课记录表》及《安康学院二级学院领导听思政课课程评价表》

 

宣传部   教务处

2017111